返回 4.3.1 设立股份公司  企业融资:股权融资×债权融资×IPO上市×并购融资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章鱼中文小说]http://m.zhangyuzw.com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4.3.1 设立股份公司 (第2/3页)

或者发起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召开创立大会,或者创立大会决定不设立公司。

    (3)股份发行、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。

    发起人要按规定申报文件,承担筹办事宜。

    (4)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。

    发起人要根据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等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。如果是通过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公司,发起人要将编写的章程草案提交创立大会进行表决。如果发起人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,需要将章程草案提交证监会进行审核。

    (5)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。

    发起人要按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并确定公司名称。公司名称的拟定也要符合规范,包括行政区划、字号、行业、组织形式等内容,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另外,需要注意的是,公司名称只能有一个,公司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受法律保护。除有确定的公司名称外,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建立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经理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。

    (6)有公司住所。

    一般来说,公司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,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、诉讼文书送达、债务履行地点、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。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住所,并且要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,公司住所要在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。如果公司要变更公司住所,必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 ◆设立方式和程序

    (1)新设设立,即由5人以上的发起人出资设立一家股份公司,程序如下:

    ·发起人制定设立方案。

    ·发起人签署协议,拟定公司章程草案。

    ·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。

    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