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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卷 大英雄 第九十七章 伏桀之死 (第2/3页)
福旭的老婆,名字叫索红,因她只吃不做,从来不干一件活,人们背后称她是“蛀虫”。她长着一双猪眼睛,方脸,方身板,全身的肉结实得抓不起来,走起路来蹬蹬在劲,是个吃饭都恨要拿筷子的主,但有大事小事,喜欢叫一句:“旭旭,怎么怎么。”福旭便吭哧吭哧的去做好。没事她一天数趟,双手朝后一背,昂着头,从东走到西,从南走到北,也会走到田头看看,只是即使一棵草在她面前长得和她一样高,她也不会拔掉,照例回来宣布:“旭旭,地里的草要拔啦。”气派比族长还大,饭量也奇大。
福嫂去宁湖的第四年年底,下了一场大雪,天气奇冷,大家便只能猫在家里取取暖,天寒地冻的,谁愿意出来。
小孩子不一样,火气大,又受玩,常常一喊就是一群,到外面玩上一阵。这一天,几个孩子跑到住地北头的路口,发现了一个倒在雪地中的怪人,忙跑回来告诉大人,有几个人跑过去看了,伏桀福旭也在,但见怪人趴在地上,头歪向一边,一动不动,头上满是污渍,看不清鼻子眼睛,身上胡乱裹了一张毛皮,也是黑得不成样子。
福旭道:“会不会是那边山上的?”
福阳道:“这个体格,不像。”
伏桀上前踢了一脚,见没有动静,说一句:“别管他,天气暖了,再来把他埋掉。”大家纷纷回去。
几个小孩子好奇,竟又跑了回来,有的拿石子扔,有的拿枝条捅,玩着玩着,那身体竟动了一下,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,一个个兴奋得要命,有胆子大的上前问:“你是活人,还是死人”
那怪人道:“我当然是活人。”
“那你怎么睡在这里不动?”
“我在思考问题。”
“什么问题?”
“你们这儿谁最快乐啊?”
小孩子们脸上乐开了花:“这还要问,自然是那大屋住的人,谁有他派头大!”
那怪人又问:“他有什么宝贝?”
小孩子们想了想,摇头道:“那倒不知。”见天色不早,便纷纷回去。
他们又来玩了几次,怪人都是问同样的话题,他们也觉得不好玩,便不来了,大家都把这事忘了,直到伏桀出事。
那躯体名叫闪鲛,奉乌鲲之命在此监视福德山族人,只为了一件至关重要的宝贝。他在宁湖潜伏数年,只做了一件事,大前年,黑衣人因为能吃上了饱饭,身体得以恢复,也常到湖边玩,他看到后便寻思:这些二足人这个样子,分明是尊主的手法,听说之前一大批二足人被送到黄金坪,他们留在此处,定是尊主另有布置。他在宁湖里隐藏日久,知道岸上的二足人难以果腹,便大驱鱼类,供孔定等人施捕。他又思量,与其在水中干等下去,不若上岸和二足人摊牌。
他反应颇慢,又自诩勤爱思考,便用此身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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